莫急!
达到退休年龄而养老保险
未缴满15年的
有两种方法可以帮到你!
可根据自身情况
看看哪一个适合你哦~
养老保险继续缴费
A
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60周岁,女50周岁),可以直接办理继续缴费,直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后按规定在我市申领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B
本省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中山为最后参保地且连续缴费满5年的,可以选择在中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直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后按规定在我市申领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C
省外户籍参保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中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参保累计满10年的,可以选择在中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直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后按规定在我市申领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申请以个人身份按月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镇街人社分局(小榄镇请到小榄镇审批服务局)进行查询。
长按识别下列二维码
即可查看各镇区人社分局详址↓
办理一次性趸缴业务
已在我市办理继续缴费的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一次性缴满15年:
①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②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③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2011年7月1日前),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如您符合上述条件,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社保业务窗口咨询办理。
信息来源:中山人社公众号